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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辆报废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5
北京车辆报废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1)单位(公司)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私人车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如需代办业务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代办人姓名、、身份证(登记用,便于**);

6.若为事故车辆,需提交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

7.若为火烧车辆,需提交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烧事故认定书(原件);

8.机动车业务委托书(私人车主签名并打指模/单位(公司)车主在委托人盖章处加盖公章);

9.承诺书(私人车主签名并打指模/单位(公司)车主在承诺人盖章处加盖公章)。

北京车辆报废流程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北京机动车报废标准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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